法国员工加班费要先看适用的工时制度和集体协议。对于一般按周计算工时的全职员工,超过每周35小时通常进入加班;没有相关集体约定时,第36至43小时加成25%,第44小时起加成50%。有适用集体协议时,约定加成可以不同,但不得低于10%。

因此,同样多工作几个小时,两家企业的计算结果可能不同。计算前应先确定岗位是否采用普通小时制,再找出适用协议。年度按天包干的员工、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非全日制员工,不能直接照搬本文的普通全职算例;跨周或年度安排工时的企业,也需要先判断加班在哪个周期结算。

把加班小时分档,避免只算一个平均数

下面用无特别集体约定的一般周工时制度作比较。表中的倍数指该小时的工资总额,已包含普通小时工资,并非在普通工资之外再支付整倍金额。

一周累计工时所处区间

默认处理

该小时工资

第1至35小时

普通工时

普通小时工资

第36至43小时

加成25%

普通小时工资×1.25

第44小时及以后

加成50%

普通小时工资×1.5

最容易漏掉的是第二档和第三档的分界。某周总工时超过43小时,就不能把全部加班都按25%加成处理;表内最后一行也不代表工时可以无限增加,排班仍受最高工时限制。

假设某员工适用普通周工时制度,计算用的毛时薪为20欧元,该周没有休假、节假日或特殊工时安排,实际工作45小时。加班为10小时,其中8小时按25欧元计算,另外2小时按30欧元计算,本周加班工资合计260欧元。这里的260欧元包含这10小时的普通报酬;额外增加的加成部分是60欧元。20欧元只是演算假设,不是法国统一时薪。

工资计算需要实际工时记录

企业可以要求员工事先申请加班,让主管及时调整工作量。但如果任务本身需要延长工作时间,或雇主事实上已默许,不能只用“没有审批单”排除支付责任。实际争议会涉及任务安排、打卡、邮件及主管知情情况等证据。

因此,人事适合把主管的安排与员工实际工时一起保存,而不是只收集审批结果。发薪时,工资单还应体现加班金额和适用费率,员工才能对照自己做了多少小时、其中哪些进入较高加成档。

部分安排允许用等值补休替代全部或部分加班报酬,但应符合适用制度,不能把任何多做一小时都直接换成休一小时。企业若准备使用补休,需先确定依据、折算办法和使用方式,再向员工说明。

付了加班费,仍要安排足够休息

一般规则下,单周工时上限为48小时,连续12周平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。两条约束需要同时考虑:某一周没有超48小时,并不说明连续数周的排班就一定合规;法定例外应按相应条件办理。

成年员工每日通常至少有连续11小时休息,每周通常至少有连续35小时休息,其中包括24小时周休和11小时日休。周休一般安排在周日,特殊行业或其他例外有不同条件。不能直接把中国企业熟悉的周末排班及工资倍数移用到法国。

例如跨时区会议占用了原定下班后的时间,企业不仅要判断这段时间如何计入工资,也要观察下一次开工前是否留足连续休息。把会议提前、调整次日安排或分散到不同员工,往往比月底再补算加班费更能解决排班问题。

如果你正在考虑在法国招聘员工或开展全球雇佣,HireUp 可以为企业提供相关支持。欢迎联系 HireUp,结合团队当前的计划一起讨论下一步。